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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及飼料添加物追溯追蹤管理辦法 第5條

飼料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公告限期使用電子發票者,應於公告期限內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及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使用電子發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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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