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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製造及輸入許可辦法 第12條

製造或輸入登記證污染、損壞或遺失者,應敘明理由,繳納費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其屬換發者,應繳銷原製造或輸入登記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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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