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駐外使領館及駐外代表機構辦理華僑教育行政規則 › 第1條

駐外使領館及駐外代表機構辦理華僑教育行政規則 第1條

駐外使領館及駐外代表機構,除有特別情形外,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各 該駐在地及兼轄區華僑教育行政事宜。
AI 白話解釋
看 駐外使領館及駐外代表機構辦理華僑教育行政規則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