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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102.06.07訂定) 第19條

外交部為協調駐外機構統一指揮事項,得不定期召集相關機關舉行協調會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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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