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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館處文件證明辦法 第14條

申請人為盲者或不識文字者,領務承辦人員辦理公證、認證事務時,應使 見證人在場;無此情形而經申請人申請者,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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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