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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外交部對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或其展延之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 一、違反本法或本辦法規定者。 二、檢具之文件記載不詳或不符規定,經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者。 三、違反其他法令情節重大者。 四、經有關機關拒絕簽證禁止入境或限令出境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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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