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 第110條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0條

第 三 章 供應安全設施
供應事業單位(不含液化石油氣及冷凍用高壓氣體之供應事業單位)之供應設施,除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不含第六款、第八款)者外,依左列規定。 一、容器以配管連接者,其容器放置場及灌氣容器等,準用第一百十六條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其他者準用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二、儲槽準用第一百十三條及第一百十九條之規定。 三、導管準用第八十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供應安全設施」的其他條文

第104條供應(含與供應有關之儲存及以導管之輸送,以下均同。)高壓氣體予高壓氣體消費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第105條以第一種供應設備供應(含與供應有關之儲存及以導管之輸送,以下均同。)液化石油氣予液化石油氣消…第106條高壓氣體灌氣容器等,不得有腐蝕、裂隙、裂痕、皺紋等,且無漏氣者。第107條壓縮天然氣之灌氣容器等,應明確標示使用期間不得超過有效期限六月。第108條供應冷媒氣體時,其設備不得有腐蝕、裂隙、裂痕、皺紋等致減弱其強度,且無漏洩冷媒氣體者。第109條將壓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供予消費事業單位為燃料使用時,應確認消費事業單位之消費設備適於左列規…第111條液化石油氣容器放置場及灌氣容器等,準用第七十九條之規定。第112條以第二種供應設備供應液化石油氣時,其設置準用第六十七條、第一百零五條至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
← 第109條看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全文第1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