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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32條

冷凍設備之壓縮機、油分離器、冷凝器或承液器及此等間之配管,不得設置於堆積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危險性物質(以下簡稱危險性物質。)或煙火場所之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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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