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污染老舊機器腳踏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機器腳踏車補助辦法 › 第6條

高污染老舊機器腳踏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機器腳踏車補助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每一輛機車補助金 額如下: 一、污染防制基金補助新臺幣三千元。但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不足時, 得不予補助。 二、資源回收基金補助廢車回收獎勵金;其金額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當 年度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高污染老舊機器腳踏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機器腳踏車補助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