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 第9條
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第9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高溫作業時,應充分供應飲用水及食鹽,並採取指導勞工避免高溫作業危害之必要措施。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標準所定高溫作業,為勞工工作日時量平均綜合溫度熱指數達第五條連續作業規定值以上之下列作業:…
第3條
綜合溫度熱指數計算方法如下:一、戶外有日曬情形者。綜合溫度熱指數=0.7×(自然濕球溫度)+…
第4條
本標準所稱輕工作,指僅以坐姿或立姿進行手臂部動作以操縱機器者。所稱中度工作,指於走動中提舉或…
第5條
高溫作業勞工如為連續暴露達一小時以上者,以每小時計算其暴露時量平均綜合溫度熱指數,間歇暴露者…
第6條
勞工於操作中須接近黑球溫度五十度以上高溫灼熱物體者,雇主應供給身體熱防護設備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第6-1條
雇主對於首次從事高溫作業之勞工,應規劃適當之熱適應期間,並採取必要措施,以增加其生理機能調適…
第7條
實施本標準後降低工作時間之勞工,其原有工資不得減少。
第8條
雇主原訂高溫作業勞工之工作條件優於本標準者,從其規定。
第10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 第8條
看 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