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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規程 第13條

高級中學學生依課程進度分為一年級、二年級及三年級。 每班學生以五十人為度,但至少須有二十五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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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