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學規程 › 第41條

高級中學規程 第41條

高級中學學生入學考試,由各校組織招生委員會,於每學年度開始前舉行 之。 各校應於入學考試前擬定招生名額連同招生簡章,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核定後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40條看 高級中學規程 全文第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