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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進行本評鑑,尚未辦理完成者,得依修正生效前規定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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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