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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建教生申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6條

建教生提起申訴,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 申訴人於審議會未作成審議決定書前,得撤回申訴;申訴一經撤回,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提起申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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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