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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進修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第17條

每科目各次日常考查得分之平均數,作為各該科目日常考查成績。寒暑假 作業 (測驗) 成績作為日常考查一次成績。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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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