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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4條

遴選或訓練期間辦理成績評量相關人員,於其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參加遴選或訓練成績評鑑時,應自行迴避。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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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