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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1條

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認為天候海象惡劣、航道及港埠設施變更或安全有疑慮時,得僱用引水人領航進出本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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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