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 第13條

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3條

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之船舶,需使用拖船者,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依商港管理機關(構)港勤拖船作業與調派規定申請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