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鹽務人事規則 › 第120條

鹽務人事規則 第120條

因考績不及格而免職或降級降等人員,就考績結果有異議時,得於發表後一個月內,申具理由,呈請復議,如經查明確有不當,得重予核定,但如係有意刁纏者,酌予懲處。
AI 白話解釋
← 第119條看 鹽務人事規則 全文第1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