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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人事規則 第126條

人員連續請病假逾三十日時,如照本規則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可請長假者,應改請長假,其假期自病假之始日起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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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