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鹽務人事規則 › 第75條

鹽務人事規則 第75條

本機關遇有丁等及以上缺額,除技術人員必要時得派用新人外,應按左列規定,儘先就在職人員中遴選年資相當,辦事得力,可勝任較高職缺者升充之: 一、人選與職缺必須相稱。 二、應擇較低一等人員中,年資最深、品德、才能最優者。 三、品德才能相同者,應擇年資最深者。
AI 白話解釋
← 第74條看 鹽務人事規則 全文第7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