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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人事規則 第76條

人員除考試錄取者外,應具備左列各項資格,始得保請升等。 一、敘本等最高級在一年以上並已補實者。 二、最近一年年終考績總分數在八十分以上。 三、最近一年內未受記過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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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