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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政條例 第10條

製鹽人所製之鹽,應於限定期間內,悉數繳存鹽政機關指定之倉、坨,或 其他經鹽政機關指定之適中地點。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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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