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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第8條

垃圾委託焚化處理計畫書應包括項目如下: 一、用地取得狀況及用地條件。但採BOO模式者得免附。 二、計畫可行性評估。 三、財務計畫。 四、回饋設施計畫。但無回饋設施者免附。 五、其他本部指定之項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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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