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的修正草案。主要增訂就讀五專後二年、具中華民國國籍的經濟弱勢學生,其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十二以內者免納學費,並修正第三項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經費來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減輕就讀五專後二年的經濟弱勢學生學費負擔,與大學法的對應修正一致,協助弱勢就學、促進社會流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符合條件的五專後二年經濟弱勢學生、專科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十四條,增訂第二項(五專後二年弱勢本國學生免納學費)並修正第三項(經費來源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貧富差距擴大、應協助五專弱勢學生減免學費以落實社會正義;疑慮:認定標準、適用人數與政府預算負擔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大學法弱勢免學費修正案配套,建議對照認定標準與經費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