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要求食安事件發生後,中央主管機關應立即公布追溯或追蹤系統資料供民眾查詢,並將市售產品於24小時內下架、3日內回收。背景是近年食安事件頻傳,民眾難以查證自己是否買到問題食品。
能幫助到什麼
可讓消費者在食安事件發生時更快查到產品流向,並加速問題產品下架回收,降低健康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消費者、食品業者,以及主管的衛福部食藥署。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五條,增訂食安事件後主管機關應立即公布追溯追蹤資料,並明定24小時內下架、3日內回收的時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健康、加速問題產品退場;疑慮:法定時限的可行性、資料公布對業者商譽與認定程序的影響、行政量能能否負荷。
政治雷達小叮嚀
明訂時限是亮點也是挑戰,留意下架回收時程的可行性與配套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