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增訂預算法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規定當年度稅收超徵時,應優先減少特別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債務之舉借、照顧弱勢、挹注勞保基金等,以降低民眾對政府預算運用的不信任感。草案希望藉此規範政府稅收運用,避免假借經濟成果之名行政策買票之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民眾,避免政府舉債過多、增加財政負擔;解決勞保基金、公教退撫基金等財務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財政規劃、稅收運用與社會福利資源分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規範稅收超徵時的財政運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稅收超徵應優先減少舉債、照顧弱勢、挹注勞保基金等,避免債留子孫;疑慮:政府財政規劃與稅收運用彈性受限,可能影響政策推動。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政府財政規劃與稅收運用的後續影響,確保財政穩健與社會福利資源的有效分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