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二條,主張擴大消防機關一一九救護車的緊急救護任務,使其可在民間救護車調度不足時,支援衛福部公告的區域聯防計畫(如主動脈剝離、腦中風)院際轉送,以縮短急重症病人轉送等待時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動脈剝離、腦中風等急重症病人可望縮短轉院等待時間,有助於把握黃金搶救時間。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急重症病患、消防救護人員、民間救護車業者及醫療院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二條,於一一九救護車緊急救護事項中增列衛福部規範的區域聯防院際轉送支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民間救護車不足、提升急重症存活率;疑慮:消防救護資源是否足以兼顧、可能排擠原有緊急救護任務。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擴大公部門救護任務時,留意對原有救災量能的排擠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