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五條,納入離島及偏遠地區特殊情形,完善周邊醫療體系;因應島嶼地形與資源有限,給予特別重視與有效方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離島及偏遠地區居民,解決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離島及偏遠地區居民與醫療服務提供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第一項,納入離島及偏遠地區特殊情形制定有效方案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離島及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疑慮:增加財政與人力負擔,執行難度高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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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陳雪生、陳玉珍等24人,有鑑於我國為促進緊急醫療救護設施及人力均衡發展,於緊急醫療救護法明定應劃定緊急醫療救護區域,訂定全國緊急醫療救護計畫,並將野外地區納入;然就離島地區受限於島嶼地形與地方緊急醫療救護資源有限,於處理需緊急醫療之傷病患時有其特殊條件及限制須納入考慮,實有必要於劃定緊急醫療救護區域並訂定計畫時予以特別重視。爰擬具「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本條第一項,明定離島地區及偏遠地區緊急救護應予納入,以完善周邊醫療體系,並就離島及偏遠地區之特殊情形制定有效方案,維護當地緊急傷病患之之生命及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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