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主張因應觀念演進,將博愛座適用範圍由身障與老弱婦孺擴及「隱形需求者」,以滿足現在及未來使用友善設施的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將不易被察覺的隱性需求者納入適用,提升公共空間友善設施的可及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大眾運輸乘客,包含身心障礙者、長者及具隱性需求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三條,朝擴大優先乘坐適用範圍以納入隱形需求者方向調整;確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納入隱形需求者、因應社會觀念演進、擴大友善設施使用;疑慮:隱性需求辨識困難、擴大範圍後的使用秩序與爭議處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黨團版與委員版訴求相近但文字各異,建議對照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