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延長綠能巴士、復康巴士及無障礙計程車的免徵貨物稅期限。背景是現行免稅將於 113 年底屆至,而電動公車占比仍未達 20%,並配合 2030 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與無障礙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綠能公車、復康巴士及無障礙計程車的採購者可繼續免稅,有助推動公車電動化與無障礙運輸。
主要影響對象
搭乘大眾運輸的民眾、身心障礙者,以及採購綠能公車、復康巴士、無障礙計程車的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延長綠能巴士、復康巴士及無障礙計程車免徵貨物稅期限;具體年限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電動公車占比未達標,應配合淨零政策延長免稅;超高齡社會需延長復康巴士與無障礙計程車免稅;疑慮:免稅延長涉及稅收損失,涵蓋車種與延長年限的合理性可再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特別涵蓋無障礙計程車,建議與其他僅列公車與復康巴士的版本對照車種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