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欣純、許智傑、林月琴、李昆澤等16人提案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條,因應兒少福利專業人力(如社工)量能不足、服務比偏高,擬要求衛福部每四年檢討規劃兒少福利專業人員的合理人力配置,並與既有四年調查週期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使兒少福利專業人力的需求盤點與配置制度化、定期化,協助充實第一線人力。
主要影響對象
兒少福利領域社工等專業人員、受服務的兒少及家庭、衛福部與地方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八條,新增兒少福利專業人力每四年檢討之規定,與該法既有四年期調查規劃頻率一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社工服務比偏高、人力長年未調整,應定期檢討制度化;疑慮:檢討入法是否能轉化為實際增員、經費與人力來源。
政治雷達小叮嚀
定期檢討入法是制度化第一步,能否真增員仍看後續預算與進用怎麼跟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