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等16位委員提案,制定「運動部組織法」,主張將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行政院二級機關運動部,以整合資源、強化跨部會統籌能力,並對應總統「以運動壯大台灣」政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升格部會,有助提升決策層級、跨部會統籌與運動產業、運動外交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體育署現職人員、運動員、運動產業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說明,為新設運動部之組織法版本,明定設立目的、職掌與組織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升格部會可避免決策層級弱化、強化跨部會統籌;疑慮:新增部會的人事成本,及與其他版本整合是審查重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同名「運動部組織法」有多個委員版本,併案審查時可比較各版條文細節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