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沛憶、李昆澤等21位委員提案,配合運動部設立,制定其下轄「全民運動署」的組織法,重點在推展新興運動、社區運動與全齡運動,以促進全民運動參與和國民健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設立專責的全民運動署,對新興運動、社區與全齡運動的推廣提供明確組織與法源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全民運動推廣人員、社區與新興運動團體,以及一般參與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原文未附逐條說明,為新設全民運動署之組織法,明定設立宗旨、業務職掌與組織架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專責署級機關可系統推動各類全民運動;疑慮:新增機關恐增行政成本,須避免與既有業務重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同會期有多個全民運動署版本,可對照各版在新興運動、全齡運動著墨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