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要設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作為未來運動部下轄機關,專責推動全民運動、提升規律運動人口並增進國民健康。草案明定該署的設立目的、職掌、首長資格、員額及多元族群進用比例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全民運動推廣有專責機構,推動運動向下扎根、社區俱樂部、基層賽事及多元運動項目,並保障原住民與多元族群人員進用。
主要影響對象
全民運動推廣公務體系、運動專業人才、原住民及多元族群人員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訂組織法草案:第1條設立目的、第2條職掌、第3條首長副首長職稱與任用資格、第4條幕僚長、第5條員額編制表、第6條多元人力與族群比例、第7條施行日期。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專責署有助系統性推動全民運動並照顧多元族群;疑慮:質疑新增機關的成本與多版本草案如何整併。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全民運動署版本並存,審議時可留意各版本如何併案處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