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等19位委員提案,基於我國體育競技在國際發光且民眾參與踴躍,認為應擴大主管機關量能,將教育部體育署提升為二級主管機關,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升運動主管機關位階與資源,協助體育競技活動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體育競技團體與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詳見原文說明(提案未公布逐條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位階可擴大資源與量能;疑慮:新部會組織成本與和教育部學校體育的分工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多版本並陳時,可看各案提案人理由側重點不同,但核心都是體育署升格。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