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調整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的認定標準。提案說明現行家庭應計人口範圍、不動產計算與唯一自住房屋限額等規定,已不符合多元家庭型態與現況,導致部分有需求者無法取得救助資格。
能幫助到什麼
可協助因家庭人口計算或不動產認定門檻而被排除在外、實際陷於經濟困境的個人與家庭納入救助範圍。也有助於填補社會安全網的缺口。
主要影響對象
經濟弱勢民眾與其家庭、社政與審查實務人員、地方政府社福預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方向為調整家庭應計人口範圍、家庭不動產計算認定及唯一自住不動產限額等資力審查標準;具體條次與數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定標準脫離現況、應計人口與不動產規定過嚴,使真正需要者得不到救助;疑慮:放寬門檻涉及財政負擔與排富公平性,需評估認定方式的具體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社福資格門檻牽涉「誰被算進家庭」與財產認定,建議比對修正前後的計算方式變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