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把「公有路外停車場」也納入應劃設一定比例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孩童專用停車位的範圍。提案理由是回應少子化、加強孕婦與幼兒的停車友善措施。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孕婦及帶幼兒的家長在公有路外停車場(如停車塔、公有停車場)也能享有專用車位,停車更便利。
主要影響對象
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幼兒的家長,以及公有路外停車場的管理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三條之一,將原本的規範對象擴及「公有路外停車場」,使其同樣須劃設一定比例的孕婦及幼兒專用停車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育兒友善措施、呼應鼓勵生育政策;疑慮:公有停車場車位有限,新增專用位可能排擠一般車位,且使用資格認定與違規占用稽查不易。
政治雷達小叮嚀
育兒停車友善是跨黨派常見議題,可留意專用車位「劃設比例」與「稽查機制」是否一併明確規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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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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