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以符合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精神、國際人權標準及永續發展目標,促進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確保其尊嚴與生活權益。主要修正包括擴大交通服務、調整權責機關、增加身心障礙者代表比例等。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更完善的保護和支持服務,促進他們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第二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六十三條之一至第六十三條之七等。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落實國際人權標準;疑慮:修正條文可能增加機構營運負擔,影響服務品質。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修正條文對身心障礙者權益和福利機構營運的實際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