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理由是我國教育經費占GDP比率近年下滑,2023年僅約4.26%,低於部分OECD國家。提案擬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下限,由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3%提高至24%。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拉高教育經費編列的法定下限,盼確保各階段教育所需經費。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與教育機構、學生,以及中央與地方財政編列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下限由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23%提高至24%,詳細條文比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教育投資與國家競爭力、補足經費下滑;疑慮:對其他施政預算的排擠、單純提高比率是否等同提升教育品質。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法定經費下限的修法,可對照當前實際編列數,看調高後是否真會增加投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