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等16位委員提案修正《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理由是該法逾十年未大幅修正、法定貧窮人口比例偏低。草案調整家戶人口列計、最低生活費隨物價調整、放寬戶籍地申請限制,並將無家者納入服務範圍、增訂專章。
能幫助到什麼
可能讓原本因戶籍限制或家戶計算方式而被排除的貧困者得以申請救助,並把無家者納入照顧,朝基本人權與脫貧協助方向調整。
主要影響對象
中低收入戶、無家者、未在戶籍地居住的貧困者,以及中央與地方社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家戶人口列計、最低生活費隨物價調整、戶籍地申請限制等規定,並增訂無家者納入服務範圍與專章;詳細條次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社會安全網、消除歧視與排除、保障生存權與居住權、協助脫貧自立;疑慮:財政與地方負擔增加、適用對象與門檻認定、放寬戶籍地限制後的查核與防弊機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社會救助門檻牽涉「誰算窮、誰能領」,留意家戶計算與戶籍限制怎麼改,以及配套財源與地方執行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