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鍾佳濱、何欣純、林俊憲、陳俊宇等18位委員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配合「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提升住宅家電能源效率的目標。本案主張將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優惠延長至116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延續節能家電的貨物稅減徵優惠至116年,鼓勵民眾選購高能效產品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消費者、電器產業與財政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延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優惠至116年;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2050淨零路徑、賡續鼓勵節能消費並帶動產業轉型;疑慮:延長優惠減少稅收,補貼效益是否持續顯著仍待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延長至116年,建議與同期延長至118、119年或主張刪除截止日的版本一併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