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柯志恩、謝龍介、羅廷瑋等16位委員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因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將於114年6月中旬屆期,主張延長優惠期限。說明引用IPCC AR6與工研院調查,指老舊家電耗電量約為節能家電2.5倍,將減徵期限延長至118年6月14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延續節能家電的貨物稅減徵至118年6月,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並協助達成減碳目標。
主要影響對象
購買節能家電的消費者、家電產業與財政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延長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優惠期限至118年6月14日;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對接國際減碳目標、延長優惠鼓勵節能購買;疑慮:延長租稅優惠減少稅收,且我國減碳目標與優惠成效的連動仍待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延長至118年6月,建議與同期其他不同年限與金額的版本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