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將「青年」明確列為就業促進的對象,使政府推動的各項青年就業計畫取得明確法源依據。提案理由指青年勞參率上升但失業率仍偏高,且現行青年就業計畫多缺乏直接法律依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青年就業相關計畫與補助有明確法源,提案方認為有助保障自願就業青年權益並督促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計畫。
主要影響對象
15至29歲的青年就業者、求職青年,以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四條:將「青年」納入就業服務法應訂定就業促進計畫的對象之列,使青年就業計畫取得明確法源依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將青年入法可保障權益並督促政府落實就業政策;疑慮:年齡界定、與其他弱勢就業對象的資源配置等可能被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是把既有政策「入法」,建議留意條文對青年年齡與主管機關義務的界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