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新增「無家者專章」,明定無家者身分認定,並就居住、安置、自立支援、醫療、統計、跨地方政府經費分擔等面向提供制度性協助,協助無家者回歸社會生活。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無家者可望在居住、就業、醫療與福利服務上獲得更系統化的協助,並減少因戶籍或資料缺漏而被拒絕服務的情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無家者、地方政府社政與警察機關及相關福利資源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增第二章之一無家者專章及第17條之一至之十三等多條,涵蓋身分認定、居住、安置、自立、醫療、統計、會報及金融專戶等,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無家者完整支持體系、保障基本人權與自立、解決跨縣市權責爭議;疑慮:地方政府經費與人力負擔、就業安定基金等財源配置、安置與社宅資源量能。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跨地方政府的經費分擔常是執行關鍵,可留意所在地與戶籍地責任如何劃分。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