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將即將於115年1月7日屆期的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並將機車的減徵額度提高為一萬元。提案理由是鼓勵汰換老舊高污染車輛、減少空污並落實2050淨零目標。原文未附詳細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民眾汰舊換購符合環保標準的新車可繼續享有減徵貨物稅、機車減徵額度提高,盼促進老舊車輛汰換與減少排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汰舊換購汽機車的消費者、汽機車產業,以及稅收與環境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將汰舊換購新車減徵貨物稅措施期限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並將機車減徵額度提高為一萬元(原文未附逐項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並提高減徵可鼓勵汰換高污染車輛、減少空污並呼應淨零目標;疑慮:租稅優惠延長對稅收的影響及實際減污與換車誘因效益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租稅優惠延長案常牽涉稅收估算,後續可留意財政與環境效益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