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委員劉建國、王義川、許智傑等17人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及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將兒少死因回溯分析的年齡範圍由六歲以下擴大至十八歲以下,並新增建立詳細的事故傷害追溯分析制度,明定時限與主管機關權責。提案理由是幼童重大事故缺乏即時介入調查,部分死亡屬可預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更廣年齡層的兒少死亡可被系統性回溯分析,主張有助釐清事故成因、研擬防制對策、降低可預防的兒少死亡。
主要影響對象
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少年與其家庭,以及社政、衛生等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三條,將兒少死因回溯分析對象由六歲以下擴大至十八歲以下;新增第五十三條之一,建立事故傷害追溯分析制度並明定時限與主管機關權責,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分析年齡與建立追溯制度有助找出可預防死因、保護兒少生命安全、與國際公約接軌;疑慮:個案資料調閱與隱私保護、主管機關量能與跨單位協調、原文部分用語(如「師兼」)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類制度的成效看執行細節,可留意條文是否寫清楚分析結果如何用於改進、又如何保護個案隱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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