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因《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施行,相關組織法規已不再適用。此舉旨在統一法制、調整機構運作模式,提升行政效能與合規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優化法規環境、提高公共服務品質與透明度,避免過時法規對行政管理造成阻礙。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政府組織結構調整與運作模式變革,提升行政效能與合規性;疑慮:廢止法規可能對相關單位業務造成短期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關注法規廢止的必要性與時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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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委員楊瓊瓔、黃健豪、廖偉翔等26人,鑑於《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6日起正式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原有相關組織法規即不再適用,須辦理廢止程序,以符合法制統一及機構調整之需求。此舉旨在配合政府組織結構調整與運作模式變革,確保法規體系與實際機構運作相一致,提升行政效能與合規性。透過廢止不再適用之規範,除可優化法規環境、提高公共服務品質與透明度,並能避免過時法規對行政管理造成阻礙,確保政府機構運作順暢及現代化,擬廢止「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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