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實施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以推動低汙染車輛使用和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助力2050淨零排放目標。草案旨在持續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帶動相關產業成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幫助消費者選擇低汙染車輛,推動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減少碳排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電動車輛的消費者和國內電動車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之三條文,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實施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刪除第三項授權行政院延長減免年限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電動車免稅期限有利推動淨零排放、發展電動車產業;疑慮:可能增加財政負擔、影響產業競爭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政策目標與財政影響的平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