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並刪除授權行政院延長減免年限之規定,以落實電動化目標及避免過度租稅優惠。該修正案旨在促進綠能科技產業發展及達成2050淨零排放願景。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消費者選擇電動車輛、促進綠能科技產業發展,解決運具電動化及淨零排放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電動車輛的消費者及綠能科技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二條之三條文,延長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實施期限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並刪除授權行政院延長減免年限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電動化目標、促進綠能科技產業發展;疑慮:可能影響產業競爭力、增加財政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修正案對產業發展及財政成本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